基本内容 2012年4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徽亳州技师学院的批复》(皖政秘〔2012〕1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徽亳州技师学院的批复》(皖政秘〔2012〕163号)决定,同意设立安徽亳州技师学院,由亳州市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安徽亳州技师学院要以培养中药、药物制剂、中药药师、计算机信息等行业高技能人才为主要方向,科学规划专业设置,突出专业和办学特色。所设专业(工种)经专家论证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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