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人才〔2019〕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紧缺优先、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4名,其中普通高中38名(包含蒙城第一中学20名、安徽省蒙城县第二中学7名、安徽省蒙城县第六中学7名、蒙城县第八中学4名),中等职业学校6名(包含安徽省蒙城建筑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亳州汽车工业学校),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将用于二次引进。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相应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相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及范围
普通高校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公费师范生。同时,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数学、普通高中物理、普通高中日语、普通高中化学、普通高中生物学科岗位。
2.引进人才的年龄: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引进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已在蒙城县被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8.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课有补考科目,或在校期间受到违规违纪处分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计划将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发布。后续引进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投递材料与审核
报考人员于2024年3月11日上午8:00至3月15日下午17: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mcx2024rcyj@***,逾期不予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面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报名材料:
(1)《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的联系电话、邮箱要准确、有效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毕业人员,须提供学生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材料;国外学历,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出具的无违纪受处分的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须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进行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及《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将面试须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人员的邮箱,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并做好相关招聘考试准备。
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蒙城县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引才学校参与实施。
若某个报考岗位超过45人,则增加笔试环节,按照该岗位计划数1:2比例,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该岗位最终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该岗位具体笔试与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若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4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面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每个考生说课时长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面试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岗位计划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引进对象,方可参与选岗。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选岗
若引进的岗位涉及多个引才学校的,要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公开选岗。选岗时,如遇面试成绩并列,依据本面试组所有面试考官的评分之和,由高到底决定选岗顺序。
选岗结束后,拟聘人员是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所报考岗位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方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具体选岗相关事宜将通过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提前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首聘聘期为5年(包括试用期),首聘期满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引进人才的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其中引进人员属于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公费师范生的,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
五、有关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7623016(蒙城县教育局)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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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